服務對象

駐校服務對象

服務對象為幼稚園、小學及中學之學生及其家長;學校教職人員。

離校服務對象

中途離校的學生

職業治療訓練服務對象

經教育暨青年局教育心理輔導暨特殊教育中心評估為有職業治療需要之本澳學生,將透過教育暨青年局轉介為本服務之使用者。